雨湖区纪委监委:让“12条负面清单”成自我约束的“紧箍咒”
2022-01-11 14:51:39          来源:雨湖区纪委监委 | 编辑:梅晓蕾 | 作者:陈科伟          浏览量:3153

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科伟)2022年新年伊始,雨湖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收到一份特殊的“新年贺卡”——《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小卡片”。为方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掌握“12条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区纪委监委将12条负面清单印制成小卡片发至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随身携带,时常对照自查,并通过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家访的方式,将要求传达至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家庭。

执纪者必先守己,律人者必先自律。自省纪委“十二负面清单”出台后,区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2021年12月27日,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省纪委“十二条负面清单”,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海林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要模范带头遵守执行,要习惯被监督,要强化自我监督。2021年12月29日,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上,朱海林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时,再次传达学习了省纪委“12条负面清单”。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三防”、“四慎”。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实地督查,抓细做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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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雨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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